企业法人资格:企业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有良好的社会信誉。
注册资本: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。
技术负责人: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需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至少8年的钢结构设计经验,主持过不少于3项二级轻型钢结构工程设计,并拥有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技术人员配置:应有一定数量的建筑管理工程师、结构一级注册工程师、结构工程师、机械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,且人员配备需满足专业齐全的要求。企业从业人员中,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或学历水平的人员需达到一定的比例。
工程业绩:企业可能需要展示一定的工程设计业绩,具体要求根据地方政策可能有所不同。
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:企业应具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和良好的管理水平,包括设计软件、办公设备等,以及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。
企业信誉和社会责任:企业需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记录,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。
注册人员:需有足够数量的注册建筑师、注册结构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。
申请程序:企业需向所在地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,经过资格审查和合格评定后,符合条件的可获得乙级资质证书。
请注意,具体条件可能会随政策调整而变化,因此在实际申请前,最好直接咨询当地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官方网站,获取最新的申请指南和要求。